首先强调,上海量贝属于100%原创代码,而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陈晓优数年来对我司上海量贝多次诽谤,做事件营销,在被我司对陈晓优和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取证后,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陈晓优自然是不会承认的,只能继续在QQ群当众撒谎,散布谣言 ,这是把用户当傻瓜的心态。 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多年来从事非法金融积累流量持续的对我司进行诽谤。
大量证据可知,多年来,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在个人和公司渠道发布数字货币、美股、外汇 这3种非法金融行为 。 2021年7月,国泰君安期货官网上架了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软件,然而根据取证,从国泰君安期货官网可直接跳转到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官网链接,并且是链接到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有关外汇、美股、数字货币的介绍页面。 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假借与期货公司合作,将合规市场客户引流至非法金融市场,导致有人以为国泰君安期货可以开立数字货币账号、外汇交易账号、美股交易账号。 本来我们不想公开有关上海韦纳通过国泰君安期货官网向非法金融引流的公证书,可因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及法人陈晓优为了洗白,居然对上海量贝发起诉讼,试图通过否认被证监会调查来否认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2021年11月,在证监会调查期间,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群发布公告: “我司(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注册在国内的一家软件科技企业,主营业务始终为交易系统相关的软件开发业务,我司过去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涉及任何和数字货币相关的经营业务。” 而就在陈晓优义正词严的说从来没有涉及数字货币相关经营业务公告的下方,就有和数字货币交易所合作的多条公告。请问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贵司和你个人做了几年数字货币,不仅有TSA视频固化为证,还有公证书为证,你陈晓优怎么好意思当着2800粉丝的面,在群里公司公开撒谎的? 你陈晓优是不是觉得粉丝都是傻瓜? 网络培训课程很多, 买韦纳陈晓优课程是因为相信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可他怎么能公开义正词严的撒谎,欺瞒粉丝? 周末货币线下分享活动《头部交易所漫谈-火币携手全球用户量第一开源量化交易社区分享》 2019年线下数字货币培训活动,币圈衍生品 就在原告在该QQ群发布该公告内容下方,还有原告发布的2则公告,均表达了和数字货币交易所合作的内容。这正是原告睁眼说瞎话,长期欺骗公众,欺骗法官,欺骗法庭的证据。 以上证据可证明,无论是原告个人,还是原告控制的上海韦纳公司均从事了数字货币非法金融活动。 再提一下版权问题首先强调,上海量贝属于100%原创代码,而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司上海量贝多次诽谤,做事件营销,在被我司取证后,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多年来从事非法金融积累流量持续的对我司进行诽谤。本段来说说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在版权的问题。 根据其开源项目的MIT协议,原始作者不再保留版权,代码开源后,属于公众版权按MIT协议管理。
开源前: 根据陈晓优自诉,开源原始代码源自私募,而陈晓优在入职私募前1个月,也就是2014年9月开立了量衍投资咨询,而正是这家企业是后来用于经营其开源项目的企业(2018年才开始用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营)。 陈晓优入职该私募时间是2014年10月,在入职3个月时(2015年1月)进行开源的,其功能和私募日常工作代码功能一致,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注册制,著作权属于天然属性, 然并没有证据表明该私募与陈晓优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或《著作权赠予协议》,所以陈晓优的开源项目原始作者署名权可能存在严重问题。 开源后: 开源项目使用PyQt技术,未按PyQt要求的GPL开源协议,也未对FORK的代码用户告知提醒PyQt免费授权必须是GPL,至今陈晓优也未能提供PyQt对其商业授权的证明。 其开源项目按MIT开源协议,开源后,代码来自公众贡献,
再来说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veighna)撒谎问题: 在2021年11月,证监会对上海韦纳进行调查期间,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晓优在开源项目群发布公告声称:“我司(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注册在国内的一家软件科技企业,主营业务始终为交易系统相关的软件开发业务。我司过去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涉及任何和数字货币相关的经营业务。” 而就在这个公告的下方,就有2条和数字货币交易所合作的公告,本文末尾更是贴出了上海韦纳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数字货币、外汇、美股等非法金融市场的公证书。 你陈晓优这样当众骗人,对得起付费50元入群的用户吗?能不能像个男人,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情? 你陈晓优不仅做了非法金融, 还将金融市场期货穿透监管授权码公开在互联网上,破坏监管规则,用于换取理论,你占的就是守规则者的便宜,你赚的就是非法金融的红利。 你在互联网故意泄露穿透式监管授权码,让为你提供方便的期货公司朋友如何自处?你这属于出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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